《與正文無關,無需閱讀》[]因為百裡聞風幾人幾乎每天都去樹林裡面,倒也不必害怕這坑會害死人。這坑底沒有什麼致命的東西。掉入坑底之後,多半隻會受點兒傷,難得爬出來一點。百裡聞風他們每天去檢查一遍,倒也不必擔心,若是有人掉入這坑裡,出不來,給餓死了。挖個不致命的陷阱,剛好來考察一下這個樹林裡面的人流量。另一方面,若是這陷阱,偶然困住了一些動物,那他們就有肉吃了。豈不是美滋滋?半個月之後,大狗子可以將背部的木板拆下來了。百裡聞《與正文無關,無需閱讀》cbr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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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,好在百裡聞風做菜習慣加大份量。
想著是送人的,在盯著大狗子做菜的時候,百裡聞風也沒有小氣。
直接讓大狗子按照平日裡的四碗菜的份量做的。
而平日裡一碗菜的份量,那也是偏大的。
而大狗子做菜啊啥的,又偏大。
——比如說放鹽的時候,他都會下意識地加多一點。
這樣,送到趙家的時候,才讓趙家的一大家子每個人都嘗上。
等到第二天,趙家派人過來訂菜了之後,百裡聞風才發現問題:
如今他們酒樓,才推出兩道菜。
但趙家那麼一大家子,他們不可能不可能就吃兩道菜吧?
而如果百裡聞風給趙家的人做了其他的菜之後,如果被酒樓裡的其他人發現了。
這簡直就是自砸招牌的事情啊。
若是趙家的人是晚上來的還好。
那時候沒啥人,百裡聞風他們悄悄地做了菜,不聲不響地叫人送過去就是了。
這時候卻正是有間酒樓生意正好的時候。
來來往往,進進出出的,都是有間酒樓的食客。
他們有許多,都是在有間酒樓連著吃了七八天,十幾天,就為了等有間酒樓的第三道菜、第四道菜。
若是在這時候,被人食客們發下,有間酒樓“研究”出了新的菜式,不給他們第一個品嚐,轉而不聲不響地送到趙家去。
任何人,心裡都會有一個疙瘩的。
百裡聞風略微思索了一番,心裡有了一個想法。
他叫趙家的人先稍等一會兒。
轉身便去了廚房找大狗子與二狗子三人商量。
“二哥,大狗哥哥,二狗哥哥,我有一個想法。”
百裡聞風看著廚房裡的三人道。
二狗子眼睛裡閃過一道精光:
“小弟,你有什麼想法就說唄。”
跟了百裡聞風這麼久,二狗子早就知道,這小孩,雖然年紀小小,但是鬼精鬼精的。
這會兒他說有一個想法,那鐵定就是有好事情了。
其餘兩個人也一臉認真地看向百裡聞風,示意他說下去。
百裡聞風頓了頓,道:
“是這樣的,趙家剛剛來人了,說要我們酒樓給他們做一頓飯。
是給他們一家人的。”
百裡聞風特意強調了“一家人”,也就是說,簡單的兩道菜是不夠的。
“這……”
百裡行川有些猶豫道:
“這樣不太好吧,咱們酒樓還要等到後天,才能推出第三道和第四道菜啊……”
二狗子跟百裡聞風想到了一塊:
“做好了,叫人偷偷地送過去肯定不行。
不說被酒樓裡的人發現惹麻煩,就是趙家的人若是知道了,隻怕也會膈應得很。”
畢竟人家是知府,不過是吃頓飯的事情,至於要這樣偷偷摸摸的麼?
大狗子點頭道:
“二弟說的是。
隻不過如果隻送兩道菜過去的話,他們一大家子的人,應該不夠吃吧?”
百裡聞風平時給他們做菜的時候,都是至少四道菜。
四道菜,份量很足,而且百裡聞風做的每道菜,都很符合大家的胃口。
大家這才覺得夠吃。
大家並沒有在這件事情上課糾結多久。
因為二狗子在大狗子說完不久之後,便眨著眼睛看向百裡聞風,問道:
“小弟,你剛剛說你有一個想法,快說說這件事情你要怎麼解決?”
“我想讓三位哥哥中的一個,住進趙家。”
百裡聞風道。
三人的面色,皆是驚了驚。
二狗子推脫道:
“我不去我不去。
小風弟弟,你是知道的,你二狗哥哥我以前,走街串巷的,沒少乾好事。
你讓我住進當官的家裡?
那不是老鼠進了貓窩嗎?
那估計用不了一天,你二狗哥哥我,就要一命嗚呼咯。
我不去我不去。”
大狗子也拒絕道:
“我也不去。
小風弟弟,你也知道的,我以前,也乾過不少好事。
去了當官的那裡,我渾身不舒服。”
百裡行川一聽大狗子與二狗子都拒絕了。
眼淚都差點流了出來:
“小弟,我也不想去。
我要是去了,豈不是要跟你分開?
而且,小弟,你忘了嗎,我們都殺過人的啊……
去知府家裡,不是自投羅網麼?”
百裡行川自從離開了漳州,就沒跟百裡聞風分開過。
這會兒,自然是不可能跟百裡聞風分開的。
百裡聞風歎了口氣,看向三人,指了指自己,道:
“那就隻有我去咯?”
“這……”
二狗子遲疑了一下。
與大狗子對視了一眼,沒有說話。
百裡行川卻開口拒絕道:
“不行!
小弟,你……你怎麼可以獨自一個人,住進陌生人家中呢?
你年紀還這麼小,我不放心!”
百裡聞風看了百裡行川一眼,在心裡歎了口氣。
原本,這件事情,百裡聞風是想讓百裡行川去的。
酒樓的生意不能毀,名聲不能墮。
百裡聞風和大狗子二狗子兩兄弟留在外面照看酒樓的生意。
百裡行川去到趙家,給趙家人做菜。
——在剛開始這個想法冒出來的時候,其實百裡聞風並沒有搭上趙家的念頭。
隻不過是百裡聞風他們之前,經曆了兩波刺殺。
這兩波刺殺,目標都是百裡行川。
雖然從那些殺手的嘴裡,百裡聞風知道,他們要殺的,是一個十三歲的小乞丐。
而百裡行川,也確確實實是十四歲。
之前百裡聞風他們放棄可以棲身的破廟,來投奔酒樓。
就是為了想甩掉乞丐的身份。
免得四人走街串巷乞討的時候,被人瞧見了,又被當做目標。
如今,四人雖然已經不是乞丐了,而成了酒樓的庖師。
但隨著有間酒樓每日的施粥。
正曦街聚集了愈來愈多的乞丐。
這些乞丐當中,保不齊就會有當初認識大狗子和二狗子的。
畢竟二狗子說,他在街頭當了十五年的乞丐。
大狗子雖然沒說過,不過想來,大狗子當乞丐的時間應該也不短。
那麼十幾年間的相處,或者爭強東西,總歸是有乞丐能夠認出大狗子與二狗子的。
如果大狗子與二狗子被認出來了的話,保不齊就會有人聯想到百裡行川與百裡聞風的身上。
而如今的百裡行川,看著實在不像是一個十四歲的孩子。
百裡聞風想得遠,因而,便想讓百裡行川去知府那裡避避風頭。
等過個幾年,世道亂了,百裡聞風他們攢夠了錢,換個地方生活就是了。
至於那幫殺手為什麼要殺一個十三歲的乞丐。
百裡聞風才懶得管。
——以他現在的實力,也管不了。
百裡聞風唯一能確定的,就隻有那幫殺手,不是衝著百裡行川來的。
如果那幫殺手非要不長眼睛地再來找上百裡行川,那麼,百裡聞風也隻能再送一波人去地府了……。
至於為何接連殺的兩個殺手頭子,都帶著漳州的口音……
百裡聞風隻是將這一點記在了心裡,並沒有往深處裡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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